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3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965,82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3元★★◆★■,共计募集资金117,07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6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4,3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0.48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18.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1-13号)。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建设内容已实施完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此■◆,我们同意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公司将保持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一如既往地注重股东回报,严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政策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等多种因素基础上,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新的股东回报方式,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努力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14:30在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10楼会议室召开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与交流,持续优化信息披露体系和投资者常态化沟通渠道◆■◆◆★★,积极构建立体投资者关系管理格局,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并重、★■★“广泛互动”和★◆★◆“精准沟通◆◆”相结合的投资者沟通策略。以定期报告发布为契机★◆,及时召开年报、半年报及季报业绩说明会,解读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与行业首席分析师针对流,对不同投资机构进行精准宣贯,做到高效有效沟通■■■■★★;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业绩路演、参加策略会等方式多层次做好与机构投资者交流互动★◆■◆★,依托上证路演中心、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平台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和投资者询问,多维度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持续增进投资者沟通★◆★,强化价值管理。
【注1】:鉴于部分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显著降低,为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18年2月9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MALL一期(宜昌)项目和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MALL一期(襄阳)项目★★◆,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6,000万元及其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长江传媒关于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2019年4月19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MALL一期(襄阳)项目、长江合版网络印刷建设项目及银兴连锁影城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新的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25,789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对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长江传媒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出书出人走正道★★★,做大做强创品牌”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实施主题出版质量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三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奋力担当湖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注3】:鉴于“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已建设实施完毕,2019年12月25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积极拥抱新兴技术,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大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引擎,积极践行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以教育数字化为牵引◆★★■,赋能教育服务。加强教育服务运营平台、数字教育项目、教育资源与产品应用开发★◆◆■★★,加快构建集教育图书销售◆★★、数字内容分发、教育增值服务、教育教研活动、教育装备集成于一体的教育服务体系■★■◆■。二是以数字资产化为根基■■★◆◆,赋能产业升级■◆。围绕数字阅读、知识服务◆■◆◆◆、教育服务、馆配服务、按需印刷、平台建设等领域,构建出版融合发展产品与服务生态体系,推动实施数字资源资产化战略★★◆,提升数字化综合运营服务平台运营能力。三是以管理数智化为驱动,赋能管理增效。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升级◆■★◆◆■,稳步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人财物”信息系统、数据及业务中台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打通异构系统数据屏障■■◆◆,建立贯穿“编、印、发、供、投、媒”全产业链的经营监测指标体系,实现业务流程数字化、经营调度精细化、决策支撑智能化和产业协同高效化■★★。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披露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注2】:鉴于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跨区域文化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项目、长江数字即时印刷连锁网络项目,因市场环境、技术等发生变化,三个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方案已与市场严重脱节,已不具备实施可行性无法实施。2023年11月1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上述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2,362.93万元,其中41,000■◆★■.00万元投入到公司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62.9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对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长江传媒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原项目计划募集资金建设内容已经全部完成,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66.49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全力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持续保持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部累计拨出募集资金55,118.52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6■■★★◆◆,830.52万元,通过向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二级单位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拨出募集资金38,288.0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将进一步贯彻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新“国九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及相关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投资者权益保护■■■、估值提升等方面的最新规定,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实际项目工程结算金额低于可研报告估算金额。
综上★■◆,保荐机构对长江传媒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优化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原项目计划募集资金建设内容已经全部完成★◆★■★,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66.49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江传媒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科学合理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紧密结合,推动公司◆◆■★■■“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和自律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66◆◆◆★.49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包括宜昌中心书城、十堰人民路新华书店★■■★、湖北省外文书店、襄阳书城、荆门书城◆★■★、宜昌伍家岗书城■★★★★、远安书城、红安红色书店■◆★★、蕲春书城★■■◆◆、遗爱湖书城■★◆◆◆、潜江书城等。拟将实体书店建设成为集新空间、新业态、新体验为一体,有品质◆■■、有温度、有情怀的区域文化消费中心■■■■★★,并应用新技术手段创新经营模式和营销方式,打造现代化的多功能阅读平台与文化公共空间,注入优质生活元素,构建起以读者为核心◆■◆■◆、以文化消费和传播为目的,空间、产品、服务紧密结合、相互转化的立体式■★■■、多维度文化消费场景■★★◆★,实现实体书店发展与现代生活方式的深度融合。将实体书店建设成为服务“文明湖北”◆★★■★、服务全民阅读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成为长江传媒服务读者、服务社会■★■■,体现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和担当的重要形象窗口★◆;成为突出出版发行主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平台。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034◆★★◆.02万元■◆■★◆■,拟使用募投资金25789万元,项目其余所需资金14245.02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目前项目计划募集资金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注4】■★■◆◆■:鉴于◆◆★“数字阅读与网络原创平台项目”原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已经全部完成,2021年11月25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数字阅读与网络原创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优化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已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对各项资源合理配置★■,优化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降低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成本◆★,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江传媒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5)。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166.49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经核查长江传媒本次结转募投项目的银行对账单和资金流水等相关资料,国泰君安认为:长江传媒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9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于2015年10月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部有一个募集资金托管专户■★★★■、四个资金理财专户◆★■★★、一个证券账户,二级公司有二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为提振市场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于2024年7月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用实际行动践行国有文化企业的责任担当。
公司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加快推出一批有思想含量◆■■◆★、理论分量、话语质量的标杆性重大主题出版物,不断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中心赋能。从服务湖北重要战略支点建设的全局出发,策划推出更多宣扬长江文明★◆◆◆■、传播荆楚文化的主题图书;着力加强原创能力建设◆★、核心产品线建设,培育孵化更多的亿元级◆■◆、千万元级产品线■★■■■◆,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产品矩阵★■;紧紧围绕服务“教育强省■◆★”建设这篇大文章来谋篇布局、深耕细作,加快经营理念、产品、营销◆★◆■◆、管理转型■■★◆★,不断做大教育出版、做强教育服务■◆■◆■,把品牌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力打造湖北文化名片。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公司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内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并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先后修订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修订完善公司《内控手册》《内控评价手册》◆★◆,制定并实施了一整套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各层面和各环节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八、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江传媒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坚持共享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红利★◆■◆◆。在制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分红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广泛征求股东意见,了解股东诉求◆★■◆★,积极增强股东回报。近年来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投资者回报持续稳定,近五年公司连续进行现金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近20亿元★◆★★,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从2.00元(含税)提升至4★★■.00元(含税)■◆,翻了一番。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净利润比例均在50%左右■★■◆。